云南申报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云发改办高技〔〕78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我省提出培育新动能、加快发展八大重点产业、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推动数字经济快速萌芽、完善创新体系的要求,依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告年第5号)等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年新兴产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进一步完善由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三个层次工程研究中心构成的协同创新体系,补齐产业创新链条“短板”,进一步提升我省相关重点领域工程化技术研发和验证能力,促进成果产业化,为解决我省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通过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培养相关领域本土高水平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我省创新发展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我省跨越式发展注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申报领域和重点

   (一)提升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加快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发展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材料深加工和高端装备制造实现新突破,加快有色、能源、化工等行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推动烟草行业智能制造发展。围绕制造业全产业链,支撑开展新产品研发、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分析检测与标准制定、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提高相关产业整体技术与装备水平。

   (二)提升“数字云南”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围绕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构建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数字化,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重点突破区块链技术应用,打造区块链技术应用高地。

   (三)提升生物产业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重点发展高端医养、生物制造、仿制药、生物化工等领域,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和中药饮片发展,推动高端医疗产业集群建设。围绕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生物食品等领域,做大做强做优绿色食品产业,加快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支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

   三、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产业相关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能为解决云南省相关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二)必须符合本通知“申报领域和重点”3个申报方向之一,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创新平台。

   (三)申报单位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领军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四)具有先进的研发设施条件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或行业进步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五)具体研发基础条件原则上应达到:1.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人数不少于30人;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3.主持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

   四、工作安排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年的申报领域和重点,结合现有技术基础和装备条件,认真研究提出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组织和运行模式,组织编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经属地州市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文件,于年2月28日(星期四)18:00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创新平台申请表(一式5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拷贝电子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新办公楼高技术处(东风东路84号),同一领域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家平台。

   (二)收齐申报材料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初审、实地核查和答辩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对达到命名条件并通过公示的创新平台正式命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附件:1.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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