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方税务局,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为保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9号)的规定,现将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