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到银河路的桥香园想吃碗早点,但却吃了个闭门羹,是咋回事?”网友李先生向云南加油报爆料。真的?听到这个消息,记者有点蒙了。因为米线对于蒙自人来说,那是中午必吃的美食;桥香园又是蒙自米线江湖中响当当的品牌,居然停业了?记者决定立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
5月31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蒙自银河路的桥香园过桥米线店,只见大门紧闭,门外张贴着“江氏兄弟纷争真实内幕”字样的书面材料,还有兄弟两人从创业到反目成仇的漫画图。
虽然正是午饭时间,这里却没有了往日的热闹;不少来吃米线却吃了个闭门羹市民,挤在“内幕”材料前仔细看着,有的拿出手机在门口拍照;市民杨先生看着紧闭的大门跟同伴抱怨:“太夸张了,前久来吃时都好好的嘛,怎么突然就关门了呢”?
是啊,记者也有同样的疑问:蒙自桥香园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过桥米线店,占地面积20亩,可同时容纳人就餐,年蒙自桥香园大手笔花了万买下“天下一碗”,这个获得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的世界最大的锡碗成为其镇店之宝;年蒙自桥香园成为云南首家餐饮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今年3月,央视《味道》栏目想拍云南过桥米线的坚守传统与突破创新,专门选择了蒙自桥香园。这些,都说明蒙自桥香园真的是米线江湖中的大哥大;怎么会突然间暂停营业呢?
大字报给出理由:兄弟纠纷暂停营业
我们先从门口张贴的“大字报”上找找原因吧。
这张通告内容为:根据云南省高院、昆明市中院、红河州中院、蒙自市法院的判决,哥哥江勇、弟弟江俊对桥香园及旗下所有公司股份及资产各占50%。为此,哥哥江勇自年5月26日参与蒙自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文化城、同德房地产、同德影视文化城、同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弟弟江俊从中阻挠,将公司全部员工叫走,致使蒙自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文化城无法正常经营,其它公司工作亦受到影响,为此给广大顾客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通告的落款时间是年5月29日。
当日下午2点,记者再次来到桥香园,此时大门已开,但没有营业,大厅里有两名自称是工作人员的男子在玩手机,记者进去他们问是要吃米线还是做什么?记者回答要吃米线,该男子说,现在吃不成了,过几天再来。
相煎何太急:兄弟股权相争导致停业
记者随后看到在桥香园的大门外还张贴着一份蒙自市工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记者从中了解到,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年成立,注册资本为万,股东出资比例为江俊出资97万,占注册资本48.5%;江勇出资93万,占注册资本46.5%;李雪梅出资10万,占注册资本5%,法人代表为李雪梅,公司类型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年12月20日,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法人代表、公司类型,股东由江俊、江勇、李雪梅变更为江俊,法人代表变更为江俊,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并更于年12月29日在蒙自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
年12月20日,江勇向蒙自市工商局提交《关于撤销江俊伪造公司文书违法变更“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蒙自桥香园过桥米线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股东的申请书》,对此蒙自市工商局对事件进行调查。
经调查查明,年12月20日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股东、法人代表、公司类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所提交的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毕证明均不是江勇本人签名和捺印,江勇也未委托任何人代其签名和捺印,公司股权实际未发生转让。
对此,年1月8日,蒙自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撤销年12月29日核准的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许可。
在桥香园门外张贴的材料中还有蒙自市公安局的鉴定通知书,对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毕等文件上面的江勇捺印手印是否是江勇本人手印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蒙自同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毕等文件上面的江勇捺印手印,不是江勇本人的手印。
新闻链接:江氏兄弟为何会闹到分家产
据云南信息报年报道,3年前,江勇被迫离开桥香园。随后,他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在桥香园的合伙人身份。这场官司,耗时3年多,迎来终审判决——兄弟两人各享有桥香园资产的50%。
年8月1日,江勇毕生不能忘怀的日子,在那天他离开了相伴20余年的桥香园。那天他被免去了云南江氏兄弟桥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职务,自己所在的办公室被隔离成了孤岛,公司的办公地点也搬到了别处。
这一切源自其在任职期间因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下文简称“桥香园连锁店”)的经营,与江俊发生矛盾。经家人调解无果,年8月18日,江勇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合伙人身份。
江勇的凭据是两张纸:《关于我财产的几点声明》(下文简称“《声明》”)和《协议》。在《声明》中双方关于桥香园资产是这样界定的:“现桥香园连锁店的所有资产为江勇、江俊二人所创。我兄弟商定其所有资产,江勇享有50%,江俊享有50%。”
对此的确认也成了江勇能否再回桥香园的关键。
年5月17日,案件迎来一审开庭。在当天的辩论阶段,江俊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晨指出:“从‘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来看,《声明》为江俊所写,其中的‘我’就是代指江俊。从标题上不难看出,这是对江俊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划给江勇的50%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说法被昆明市中院否认,并在年8月26日进行宣判,从法律层面承认了江勇的合伙人身份,并享有桥香园连锁店50%的股份。
眼看江勇的回园之梦就要实现,然而江俊“不服一审判决”,让江勇的回园之路戛然而止。年9月,代晨向云南省高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要求驳回江勇所有的诉讼请求。
在整个诉讼期间,包括上述两级法院在内的多方均进行了10余次调解,但最终无果,其中卡壳的因素便是双方利益诉求。
据代晨讲述,最后一次调解是在省高院的主持下进行的,江勇一方以3亿元现金补偿作为离开桥香园的条件,而江俊一方所能给的是万元;同时,江俊一方也曾提出让江勇给万元,江俊就离开桥香园,但最终没有得到江勇一方的同意。
对于双方无法找到利益平衡点的根本原因,江勇认为是桥香园2个亿的债务,他觉得这些债务和桥香园连锁店的发展无关。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年11月12日,云南省高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和一审判决如出一辙。由于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江勇在离开桥香园3年之后,再次回到了那个相伴了他20余年的桥香园。
加油全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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